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组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结合本市实际,组织拟订与报批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组织本城市住房产业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的拟订(修订)、评审及产业政策实施计划的拟订、报批和组织实施。
(三)负责拟订本城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具体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项目资金的申报、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城市安置房建设和公共租赁房管理,负责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开发建设与管理。
(四)负责本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指导房地产交易市场的价格测算和调整;负责本城市土地二、三级市场的管理。
(五)负责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本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开发项目的审定,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
(六)负责管理本城市城乡(包括各区)房屋登记、房地产产权产籍、房地产测绘管理,颁发房屋登记证书。
(七)负责本城市物业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房屋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住宅房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和白蚁防治管理。
(八)负责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房(居民区)建设的监督。
(九)负责落实本城市私房政策,监督管理房地产行政执法,调处房地产纠纷,承办房地产行政复议。
(十)负责直管公房的修缮、经营和保值增值,收取直管公房租金,负责改制企业尚未处理的存量公房的统一管理。
(十一)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住宅建设、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住房管理,负责本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房屋拆迁、白蚁防治、房地产测绘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和外来相关单位的资质备案管理,承办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证和业务培训。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市编委核定,我局机关内设12个科室,所属事业单位20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机关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财经管理科(审计科)、行政审批办、住房保障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市场监管科、工程技术科、政策法规科、信访科、租赁科、机关党委、监察室。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 :局机关、房改办、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开发办、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公租房管理中心、房地产信息中心、房地产档案馆、白蚁防治管理所、房地产监察支队、房屋安全鉴定办、房屋装饰装修办、房屋征收管理处、物业办、房地产测绘中心以及楼区、经开区、南湖新区、君山区、云溪区5个分局共20个独立核算单位组成。编制人数为384人,其中全额175人,差额139人,自收自支70人,另退休129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我局所公布的2017年部门预算数据为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汇总数据。
(一)收入预算:2017年收入预算5315.24万元,比上年收入预算7274.89万元,减少1959.6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80.24万元,比上年1024.89万元减少44.6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335万元,比上年6250万元减少19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支出预算5315.24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7274.89万元,减少1959.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5万元,比上年1258.51万元增加26.49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83.15万元,比上年219.46万元减少36.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11万元,比上年333.27万元减少230.16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3743.98万元。比上年5463.65万元减少1719.67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315.2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571.2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743.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二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保障房后续管理、白蚁防治管理、信息化等专项工作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根据市编委核定,我局机关内设12个科室以及20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1.78万元,比2016年预算行政运行费1390.25万元减少了188.47万元,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下降了13.55%。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9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8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变动不大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逐年老化,油耗和维修费增加。即使如此,我局仍会进一步加强接待费以及公务用车管理。印发《关于公务接待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制定“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更加详尽地予以明确、规定控制招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的支出标准和程序。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7年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1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
15、“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附表:房产局预算公开(15张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