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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APP下载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1号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7-05-17 05:25 来源: 岳阳市住建局        
 

周幺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建筑智能化系统监测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现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对建筑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智能建筑分部工程包括:智能化集成系统、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急响应系统、机房、防雷与接地等19项子分部工程,不同类别的建筑物根据使用功能的要求,包含的子分部工程各不相同。目前,我局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用途、规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其中应包括智能建筑分部工程的设计内容,而后由具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完成后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把关,最后到我局设计管理科进行备案。目前,我局设计管理科已加大了对智能化建筑分部工程设计内容的审核把关力度。

2、招投标阶段,目前,我市大部分共建项目的建筑智能化工程都被纳入到了政府采购招标范围。我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已与省厅对接请求制定出台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相关政策、招标文件范本以及招投标程序和标准。我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将加大对建设单位的招投标行为和招标范围监督管理,确保将项目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总承包施工企业,同时我局造价管理站将按照住建部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反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的要求,加大对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署的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的备案管理,实施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

3、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的《关于加强建筑智能化系统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质安监字[2012]24号)文件要求,我局属单位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已加强了对在建项目的建筑智能化检测工作的监管力度,在开展对项目竣工验收的监督工作时,将建筑智能化检测报告作为前置前期质保资料核查的内容之一。目前,我市的岳阳市科正建设工程质检有限公司已有9人持有建筑智能化检测上岗证,配备检测仪器设备27台,具备对建筑智能化系统中的综合布线系统、机房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智能化接地系统进行检测的能力,部分建设项目已开展了建筑智能化系统的质量检测工作。如:南湖风景区八仙台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临湘市人民检察院等已进行了相关检测。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在竣工验收前已由气象和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了相关检测。

5、2014年我局和市经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湖南省级的通知》 (岳经信发[2014]66号),为加强我市广电有线网络通信设施建设,在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环节做了明确的规定。目前,岳阳市广电局与我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一直保持工作联系,通过严把竣工验收关,确保光纤和广电有线电视网络到户工作落实到位。

我局工作事关民生,全体干部职工深感任务重,责任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清查,分析原因,探寻良策,逐一解决。

感谢您对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叶建国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张伟 0730-8213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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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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