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国土委、农委,天津市建委、规划局,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规划国土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部署,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4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7]357号)要求,在各地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现场答辩、专家评审和公示,认定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等276个镇(名单见附件1)为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现予以公布。
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监督,进一步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同时,督促检查第二批特色小镇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见附件2)予以整改。我部将联合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对已认定特色小镇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1: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名单.doc
附件2:专家组对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的评审意见.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