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07〕174号)和《关于委托下放建筑业部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4〕25号)规定,现将岳阳市2017年第7批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延续注册名单及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号。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建设市场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传真):8225363
附件:岳阳市2017年第8批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延续注册审批结果汇总表(新).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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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5日